
關于受理宜賓市翠屏區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投訴舉報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24〕25號)、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2024〕—99)、宜賓市翠屏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提高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實效,現將治理范圍、重點整治問題、投訴舉報途徑及方式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圍
嚴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對2023年1月1日以來啟動必須依法實施的工程項目、企業社會化增資項目、企業國有資產社會化、出租、處置項目、 企業國有產權社會化轉讓項目及其他涉及國有企業的公共資源等交易項目開展排查。
二、重點整治問題
(一)采購人(招標人)
1.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項目未依法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擅自變更招標方式、招標范圍,以戰略合作、招商引資協議、會議紀要、合作意向書等方式,“量身定制”搞虛假招標、肢解發包,或通過虛構涉密、公共安全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的。
2.設置地方性保護不合理限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投標人(供應商)參加投標,強制要求投標人(供應商)在本地注冊設立分支機構、本地繳納稅收社保等。
3.對投標人(供應商)所有制歧視,設置明顯超出項目實際需求的投標人(供應商)資質資格、規模條件和財務指標等壁壘,制定不合理評標定標規則排斥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等。
4.招標人(采購人)避嫌諉責、失察失管,喪失招標投標活動主動權,未組織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查、未委派代表參加評標(評審)委員會、未按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定標等。
5.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不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
(二)投標人(供應商)
1.投標人(供應商)弄虛作假,偽造、變造資質資格證書,提交虛假業績、獲獎證明等,通過受讓、租借或掛靠資質等參與投標的。
2.與招標人(采購人)、招標(采購)代理等中介機構、評標(評審)專家或其他投標人(供應商)串通投標,組織參與圍標,通過行賄、利益輸送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惡意低價中標的。
3.不按照合同規定履約,違規轉包、違法分包中標項目的。
(三)評標(評審)專家
1.評標(評審)專家或評標(評審)委員會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的。
2.不依法客觀公正履行職責,向招標人征詢確定中標人意向,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排斥特定投標人(供應商)的要求,發表傾向性或誘導性評審意見,對其他專家的評審意見施加不當影響的。
3.私下接觸投標人(供應商)或相關利害關系人,違規索取不當報酬或收受投標人(供應商)財物等其他好處的。
4.提供虛假材料或使用不實信息獲取評標(評審)專家資格。
5.通過組織或加入微信群、QQ群等形式搞“小圈子”、拜“碼頭”,拉幫結派、抱團成伙、充當“標霸”,四處流竄組織或參與圍標、串標,操控或影響評標結果的。
(四)招標(采購)代理等中介機構
1.組織或參與勾連串通招標人(采購人)、投標人(供應商)和評標(評審)專家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
2.通過利益輸送等非法手段承攬代理業務,轉讓、轉包代理業務的。
3.泄露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和信息的。
4.在所代理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中投標、代理投標或向投標人(供應商)提供咨詢的。
(五)國企員工以權謀私、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干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泄露交易保密信息的。
三、投訴舉報途徑及方式
投訴舉報電話及電子郵箱: 0831-8739930; 1059115911@qq.com
四、受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投訴舉報須知
投訴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舉報。如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宜賓市翠屏區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6月6日